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7年研考报考点通告

一、报考点及考点设置

中山市共设立1个报考点: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(代码:4409)。本报考点非考试地点,考点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。考点、考场及座位号等信息通过考生《准考证》公布。考生可凭网报“用户名”和“密码”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《准考证》,具体下载时间请考生关注“研招网”最新通知,一般为考前10天左右。

二、报考要求

考生须符合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6〕2号)第十五至十七条规定的条件。

(一)由于中山报考点考位有限,拟在本报考点报考的考生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:

1.中山市户籍或就读于中山市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(含中山市内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);

2.中山市户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;

3.在中山市工作或居住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,需提供2026年9月或10月中山市参保证明,或在中山市办理的《广东省居住证》;

4.教学点在中山市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;

5.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中山实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需提供实习证明。

(二)不接受报考广州美术学院、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报名,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院校作为报考点;

(三)不接受初试科目有使用画板类、非常规考试用纸的,或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报名,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院校作为报考点;

(四)不接受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;

(五)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,参加全国统考、法律硕士联考、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均可在中山市报考点进行报名。

三、报名和缴费

 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网址:https://yz.chsi.com.cn)参加报名。

(一)报名

1.预报名时间: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(每天9:00~22:00)。

2.报名时间: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(每天9:00~22:00)。逾期不再补报,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。预报名成功的考生,报名数据有效,不需要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。

(二)缴费:报名期间,考生通过“网上支付”方式缴纳报考费,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。

四、上传报考点要求的材料

2027年研考起,研招网将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。网上报名期间,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,即可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。

(一)材料清单及要求

以下材料均以图片形式上传,请考生上传清晰的照片或截图。除就读于中山市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(含中山市内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)外,所有考生均须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,如属集体户且无法提供原件照片,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“与原件相符字样”。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中山招考网的报名公告,链接:https://zk.zsedu.cn/info/968906.jspx。

(二)材料审核时间

网上报名结束后,报考点将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。如考生的材料不符合要求,报考点将通过短信、研招网站内消息等方式提醒考生及时补充材料,考生应按要求补充材料,报考点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。具体的审核时间、补充材料时间请考生关注“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”微信公众号、中山招考网发布的最新通知。

五、咨询电话及地址

咨询电话:0760-12345。

现场地址: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六路12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303室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(一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(节选):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,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社会保障卡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,情节严重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(二)根据教育部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第七条(节选):教育考试机构、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:通过伪造证件、证明、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、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。

(三)根据教育部《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,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,签署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》并遵守相关约定,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,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,逾期不得补办。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、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(含初试、复试)或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七、考生常见问题

(一)非中山户籍在中山工作的往届生可否凭工作证明报考?

答:不可以。考生必须提供中山市的参保证明(至少覆盖2026年9月或10月)或提供在中山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《广东省居住证》。

(二)符合中山市报考点的报名要求,是否一定符合所报考院校的报考要求?

答:不一定。报考点仅对考生是否符合初试报考条件进行审核。考生应仔细查阅报考院校发布的招生章程,如不符合招生要求,报考院校有权取消考生考试资格。

(三)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的学生,以及部分高校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,目前在中山就读,但学籍不在中山,是否符合“就读于中山市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”这个条件?是否可以在中山报考?

答:可以,考生正常报考即可。

(四)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怎么办?

答:学籍学历提示无法核验,请考生核对网报信息与学信网上的信息是否一致,具体解决方式可关注“学信网”微信公众号。若仍无法通过核验,可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。

(五)预报名时信息填写有误,正式报名时是否可以修改?

答:网上报名期间,一旦生成报名号,“招生单位”“考试方式”“报考点”等关键信息不可以修改,其他报名信息可以修改。若招生单位、考试方式或报考点等信息有误,请考生取消当前报名后,再重新报名。

(六)报名过程中,发现考生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、移动电话有误如何修改?

答:网报信息中的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、移动电话是从实名注册信息中获取的,如需修改,请返回实名注册模块进行修改。修改后需退出系统,关闭浏览器重新登录,并将实名注册信息同步到网报系统方可生效。注意姓名的生僻字要用拼音代替,不要用问号。

(七)未获取到学位证书如何填写“最后学位”项?

答:应届毕业生或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生请选择“无”。

(八)报名后不想参加考试,能否退费?

答:如考生于网报期间取消报名则可退费,如已参加报名信息确认且审核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,报考费不予退还。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,或因网络技术原因,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,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。退款将原路返回,时间无法确定,以教育部考试院实际安排为准。

请考生关注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“中山招考网”(“研考学考”专栏)“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”和“学信网”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研考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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