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积极推动企业实行“新八级工”职业技能等级制度,在初级工、中级工、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基础上,在初级工之前设立学徒工,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、首席技师,形成完整的技能人才成长阶梯。
特级技师、首席技师评聘成效显著。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,广东累计评聘特级技师717名、首席技师52名。聘任为特级技师、首席技师技术职务(岗位)的人员,可分别比照本单位正高级职称人员、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。
由链主企业以“大”带“小”。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技能岗位人员评价晋升体系,形成职工增技、技能增收、企业增效的良好局面。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,累计组织开展自主评价9.33万人次,带动生态链企业自主评价超过23万人次。
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渠道。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、岗位聘任、职务晋升、工资福利等方面,分别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。
“新八级工”制度的实施,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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