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官网信息显示,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广宁县畜牧兽医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兽医协管员。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人员范围
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兽医协管人员。录用人员将由广宁县畜牧兽医局统一管理,并派驻至四家屠宰场:广东永成农牧食品有限公司(五和镇镇源村)、广东省广宁县肉联厂(南街街道小迳村)、广东政丰家禽屠宰有限公司(南街街道六京咀村)、菜篮子(肇庆)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广宁县塘角家禽屠宰厂(横山镇罗帷村委会塘角)等企业,协助驻场官方兽医对宰前和宰后生猪(羊、家禽)进行屠宰检疫工作。鉴于岗位特殊性,本职位需实行长期轮岗轮班制(含凌晨时段),工作地点原则上每3个月轮换一次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报考资格条件
1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,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,并能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,具有畜牧兽医工作经验者优先,男女不限;
2.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,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(1986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),具有畜牧兽医工作经验者放宽至42岁;
3.熟悉电脑操作,工作责任心强;
4.服从工作安排,积极完成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,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、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;
5.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毕业生(非在职)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(二)不得报考的情形
1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2.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3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4.曾因吸食、注射毒品,卖淫、嫖娼,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;
5.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;
6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7.国家规定或其他不适合从事该项工作的;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招聘职位查询
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(https://www.gdgn.gov.cn),并自行下载填写《广宁县畜牧兽医局2026年公开招聘兽医协管员报名表》
(二)报名时间及要求
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。
报名时间:2026年5月11日至5月22日(工作日期间8:30-12:00、14:30—17:30)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
报名地点:广宁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(广宁县南街街道车背垌达信路6号,县农业农村局副楼三楼)。
报名要求:1.《广宁县畜牧兽医局2026年公开招聘兽医协管员报名表》一式一份(A4纸正反面打印);
2.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其他资格证书等,资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,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后原件退回,留复印件。(有从事兽医相关工作经验的需带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);
3.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2张(其中1张考生自行粘贴到报名表,余下1张报名时交工作人员)。
(三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聘用的全过程,在完成报名后,由本单位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,报名人员需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,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,由本单位负责通知考试信息。
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时取消报考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,无论何时发现均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四、考试科目
考试科目为笔试部分及面试,各100分制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一)笔试部分:包含公共知识、屠宰检疫知识和电脑技能测试:
1.公共知识、屠宰检疫知识:全部采用选择题,内容为60道公共基础题加40道检疫知识题,占笔试部分成绩60%;
2.电脑技能测试:电脑实操基础技能,占笔试部分成绩40%。
(二)面试:根据笔试部分成绩依成绩高低排序,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:3比例确定。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:3比例,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
(三)考试综合成绩计算
1.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,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,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。
2.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,则按照笔试部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。
(四)体检
体检标准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,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。
(五)考察
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,由本局组织人员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进行考察。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,可依次递补人选。
五、人员聘用
(一)体检、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,将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(二)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,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。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,可依次递补人选。
(三)报名人员依次通过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政治考察后,择优录用。聘用人员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规定实行合同管理。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,签订劳动合同,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六、薪酬待遇
工资待遇按照《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》(宁人社发〔2019〕8号)规定标准计发,凡聘用后食宿、交通费用需自理。
原文阅读:广宁县畜牧兽医局2026年公开招聘兽医协管员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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