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小学须开设阅读课,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出台

中小学校要加强书香校园建设,将阅读纳入教学计划,开设阅读课程、开展阅读辅导和校园阅读活动,并强化教师阅读指导培训。

据中国人民政府官网信息显示,近日,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公布,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将全民阅读从“倡导”升级为“法定责任”,在全民阅读保障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对未成年人提供适宜读物,中小学开设阅读课程等措施。

《条例》聚焦全龄段阅读需求,针对不同群体出台精准保障措施。在未成年人阅读保障方面,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发挥言传身教作用,开展家庭阅读、亲子阅读等活动,助力未成年人养成良好阅读习惯;幼儿园需为幼儿提供适宜读物,创设良好阅读环境,培养阅读兴趣;中小学校要加强书香校园建设,将阅读纳入教学计划,开设阅读课程、开展阅读辅导和校园阅读活动,并强化教师阅读指导培训;高等学校则应将阅读作为重要教育教学方式,组织多种形式阅读活动,鼓励学生拓展阅读边界,提升综合素养。

在阅读服务与设施保障上,《条例》提出诸多便民举措。明确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;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、实用便利的全民阅读设施,公共图书馆需免费开放阅览室、自习室并配备相应服务设施;符合条件的阅读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,公示开放时间,且可在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及学校寒暑假适当延长开放时间。同时,《条例》支持实体书店发展,鼓励其改善阅读条件、开展阅读活动;推动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,提升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与服务便利性。

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,《条例》特别强调人文关怀,要求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考虑老年人阅读需求与特点,提供适老阅读内容、优化适老服务标准;鼓励有条件的老年大学、为老服务机构等开展老年人阅读活动。

此外,《条例》明确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需遵循公益性、基本性、均等性、便利性原则,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、展现文化底蕴、形式丰富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,并倡导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特色推进全民阅读工作,让阅读融入社会发展各领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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