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从事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,需经考核取得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后方可上岗,每4年复审一次。
一、主管单位
根据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(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)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,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。
该证书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格式,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合法从业的凭证。证书有效期为4年,每4年需复审一次,持证人员应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。
二、报考条件
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:
(一)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,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,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 条件的要求;
(三)具有初中以上学历,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;
(四)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。
三、考试设置
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;考试不及格的,允许补考1次,经补考仍不及格的,需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。
四、招生专业
| 序号 | 种类 | 作业项目 | 项目代号 |
| 1 |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|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| A |
| 2 | 锅炉作业 | 工业锅炉司炉 | G1 |
| 3 | 锅炉作业 | 电站锅炉司炉 | G2 |
| 4 | 锅炉作业 | 锅炉水处理 | G3 |
| 5 | 压力容器作业 |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 | R1 |
| 6 | 压力容器作业 |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| R2 |
| 7 | 气瓶作业 | 气瓶充装 | P |
| 8 | 电梯作业 | 电梯修理 | T |
| 9 | 起重机作业 | 起重机指挥 | Q1 |
| 10 | 起重机作业 | 起重机司机 | Q2 |
| 11 | 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| 叉车司机 | N1 |
| 12 |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| 金属焊接操作 | J1 |
| 13 | 复审/换证 | 以上各工种 | — |
五、报名方式
联系方式(微信同): 13288881831;13265205288
微信咨询:zhenhuazhixia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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