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今天!东莞市2025年人才认定申报网上报名开始

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官网信息显示,2025年度东莞市人才认定申报时间为:2025年11月20日(星期四)至12月19日(星期五)。

申报系统将于12月19日(星期五)17时准时关闭,此后将不再开放和接受本年度批次任何形式的新提交的申请流水。

申请人可选择线上、线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:

1.线上申报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本人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门户网站,在搜索栏输入对应的人才分类评价领域名称(东莞市教育人才分类评价、东莞市科技人才分类评价、东莞市企业人才分类评价、东莞市卫生健康人才分类评价、东莞市综合类人才分类评价),选择对应的事项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网上申报。

2.线下申报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本人或代办人,可通过“i莞家”公众号或小程序预约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(水乡除外),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使用一体化平台收件后(收件窗口无需流转纸质材料)录入。

  • 申报对象及条件

(一)思想政治表现良好,品德优良。

(二)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职业及学术道德。

(三)遵纪守法,没有刑事犯罪记录。

(四)在我市工作或创业,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、主要分类评价依据密切相关。

(五)来莞时间:除目录有特殊要求外,A、B、C、D、E类人才原则上没有来莞时间要求;F类人才的申请者原则上来莞时间须为2025年1月1日(含)以后,部分目录条目特殊要求来莞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月1日(含)以后。

(六)年龄条件〔以申报当年1月1日(含)计算周岁〕: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;B类人才在70周岁(不含)以下;C类人才、D类人才在65周岁(不含)以下;E类人才、F类人才在60周岁(不含)以下;B、C、D、E、F类有特别突出贡献的人才经市政府同意可放宽最高至75周岁(不含)以下。

(七)在东莞市就业的人才,须与东莞市工作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(聘用或劳务)合同,并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;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,申请时还需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且已由该单位连续缴纳半年(含)以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。柔性引进的人才,须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,每年在东莞市工作单位工作时间达到6个月(含本数,其中A类人才3个月)。在东莞市创业的人才,所创办单位须涉及我市“8+8+4”现代化产业领域,创办时间不超过5年(含本数,以申报年份的上一年12月31日为准),且该单位正常运行1年(含)以上。创办单位属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,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(不限出资方式,不允许代持股),且实缴资本60万元(含)以上;创办其他类型单位的,人才本人须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。

(八)不存在不应当纳入分类评价范围的情形。

在申请流水办结前,申请人每个申报期内仅可申报一项目录条目,不得同时申报本批次不同人才主管部门受理的目录、同一人才主管部门受理的不同目录,一经发现,取消人才申报和入选资格。

曾被确认为我市特色人才、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、技能领军人才的人才,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纳入目录范围,请密切留意官方公告。已被纳入《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》对应类别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获评特色人才、省级以上人才计划、技能领军人才后,新获荣誉达到目录更高类别条件的除外。

附件:

  1. 东人社规〔2025〕4号-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《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》的通知.pdf
  2. 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.et
  3. 《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基本申请材料清单》.et
  4. 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申请表.xls
  5. 委托授权书.wps
  6. 外籍人才无犯罪记录承诺书.wps
  7. 柔性引才承诺书.et
  8. 使用其他在莞工作佐证材料申请表.xls
  9. 特别突出贡献人才申请表.xls
  10. 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.doc
  11. 2025年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柔性引才单位及项目名单.xlsx
  12. 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报操作指引.docx
  13.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状态及参保证明查询渠道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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